9.1 一般规定


9.1.1 住宅建筑的照明应选用节能光源、节能附件,灯具应选用绿色环保材料。
9.1.2 住宅建筑电气照明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《建筑照明设计标准》GB 50034、《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》JGJ 16的有关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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